上海市世界外國語小學考試(查)學生注意事項 (審議稿4)
2017-06-20
1、學生必須本著誠實守信的態度參加各類考試(查)或統一測試,嚴格遵守試場秩序,自覺服從監考老師的管理,不得擾亂考場秩序。
2、學生必須知道自己的學號(或流水號)、考試時間、考場等信息,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測試。
3、當監考老師進入試場后,學生必須保持安靜,聽從監考老師的安排。開考鈴聲響后,學生才能開始答題。
4、學生考試(查)時,可帶一般文具(如鉛筆、鋼筆、水筆、圓珠筆、圓規、尺、量角器、橡皮等),除此以外其他物品(如計算器、無線通訊工具、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涂改液、修正帶等)一律不準帶入考場。
5、與考試(查)相關的復習資料以及無關的用品放入書包,不能放在桌肚里、椅子上等觸手可及的地方。
6、學生必須按要求在試卷相應位置填寫好姓名、班級、流水號等個人信息,并核對試卷是否有誤(如空白、缺頁或重復)。學生如因試卷分發錯誤及試題字跡不清等問題,可舉手向監考老師詢問。
7、學生在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,不準交頭接耳、左顧右盼、打手勢、做暗號,不準夾帶答案,不準旁窺、抄襲他人答案,不準交換試卷、答題卡,不準有其他違反考場紀律的行為。
8、在緊急或特殊情況下,學生獲得監考老師的允許可以離開或者再次進入考場,但不得帶任何與考試(查)相關的材料進出試場。
9、測試結束鈴聲響后,監考老師宣布停止答卷,學生應立即停止答卷,按照要求交卷,等監考老師清點完試卷同意后方可活動。
10、由于不同年級的考試(查)結束時間不同,先結束的考場中學生須聽從監控老師的安排,不得隨意離開教室或大聲喧嘩,影響其他考場學生的考試(查)。


